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我要给他寄刀片-《闪婚夫妻宠娃日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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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为什么呀?”唐小次不解的问:“人生已经很苦了,为什么还要自讨苦吃?皆大欢喜的喜剧多好哇?”

    “因为悲伤和眼泪比快乐和笑容更容易打动人心,让人铭记,”唐小初说:“你这一生,会看很多很多部电影,你看过的很多让你开怀大笑的电影,过不了多久,可能你就忘了,可让你哭到眼睛都肿了的,你会耿耿于怀,搞不好,会记它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两个孩子说话的声音渐渐远去,后面又说了些什么,唐夜溪听不到了。

    她收回目光,看向顾时暮:“我觉得,小初说的还蛮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我上学的时候看过很多书,绝大部分都已经忘了,只有一本特别虐的书,男主角、男二号都死了,女主角不知所踪,只有很坏、很有心计的男三号活下来了。

    我看完之后,抑郁了好多天,直到现在想起来仍旧意难平。

    小初说的没错,悲伤和眼泪比快乐和笑容更容易让人铭记。”

    “小初说的话当然没错,”顾时暮笑着说:“他的道理都是从书上看来的,书上大多的道理都是前人总结出来的真理,小初又是个有思想的孩子,只记他觉得有道理的话,所以他说出来的话,大多是有道理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,”唐夜溪点头:“你说的对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过的那本书叫什么名字?”顾时暮歪头看她:“回头我帮你把版权买过来,咱们让阿甫把它拍成电影,让编剧把男主角、男二号都给写活了,把男三号给写死。”

    “那还是不要了,”唐夜溪被他逗笑,“那本书虽然是个悲剧,但作者写的很好,是一个很经典的故事,我们要是真那么改了,会害阿甫被人骂死的。”

    顾时暮笑着说:“我们可以请金牌编剧,把它改编成最经典的故事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能做到,但是没必要,”唐夜溪笑着摇头,“毕竟已经过去那么多年,就算还有意难平,也已经很淡了,已经过去了,我们没必要去破坏很多人心目中的经典。”

    “好,听你的,”顾时暮宠溺笑着摸摸她的头发,“原本想做一次昏君的,但我老婆太理智,一点都不作,我完全没机会。”

    “嗯,你这辈子都没机会做昏君了,”唐夜溪自得的笑:“我可是一个特别理智且有自知之明的人。”

    顾时暮点头,“看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边随口闲聊着,一边把早餐从厨房里端出来。

    等把一切都布置好了,两人觉得差不多了,把唐小初和唐小次叫进来吃第二次早饭。

    唐小次的眼睛还红着,但情绪已经好了,漂亮小脸儿上灿烂的笑容像是盛放的向日葵。

    小孩子的情绪就是这样,来的快,去的也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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