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往事(14)-《深度迷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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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一个原本安安静静在学校读书的人,突然有计划有预谋的作案报复、行凶杀人,而且是连环作案,事后除了龙芷怡,其他人到现在都还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,这样缜密细致的报复计划,如果由一个从未犯过案的学生来制定并实施,是不是太跳跃了?”

    “从不会直立行走,到突然就能奔跑如飞,是不是不符合逻辑?”

    然后,李竹道在黑板上的两个时间点之间画了一道白色的连接线,指着这道白线说道:“从2003年6月到2005年7月,在这段时间内,王康身上应当是发生了什么,造成他内心情绪和心理防线崩塌,然后激情犯罪,或者说犯下了过失、意外杀人之类的罪行,最终却又成了一桩隐案。”

    “也应当正是这一宗隐案,让王康找到了释放情绪的宣泄口,之前积累的所有负面情绪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喷薄而出。既然已经开始杀人,那么对于他来说,杀一个和多杀几个没什么区别。连环杀人案的罪犯大多都有这样的犯罪心理。也正因如此,他首先就将行凶的目标锁定在了曾经伤害过他的人身上。”

    “初次行凶的过程当中,有没有让王康产生一种食髓知味的快感,我们不能确定。但初次犯下的案子,侥幸成了一桩隐案。这极有可能让他逐渐冷静下来复盘整个行凶过程,总结其中的细节,认真思考到底是哪些条件造成凶案成为隐案,甚至反思还有哪些不足。然后扬长避短,从容计划。”

    “从情绪和心理处于崩溃的边缘,到过失或意外杀人,再到制造人口失踪,或者说就是预谋杀人。这样一看,是不是就连贯了?”

    李竹道站在黑板前圈圈画画,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沉默片刻后,继续说道:“黄醉等人的失踪或被害,我们先假设确系王康所为。那么王康预谋并实施这一连环案件,是单纯的出于报复,还是出于获得行凶过程中的快感,或者说两者都有?根据现有线索来看,我们暂时不能确定。如果王康的作案动机当中,有了出于获取犯罪快感的需要,那么,在黄醉等人失踪和被害之后,他又是如何来满足自己的这种快感?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在黄醉等人之后,王康极有可能还犯下过其他罪行。并且一直逍遥法外,直到跳楼成为植物人之后,他的犯罪行为才停止。”

    小吴看着黑板上注明的黄醉等人当中,最后一名失踪人员何小月失踪的时间为“2007年8月”,再到李海东在白土文小区跳楼的时间为“2019年10月21日”,不由心惊肉跳,如果李队推测属实,那在这长达12年的时间当中,王康(李海东)到底还犯下过多少桩罪行?

    李竹道却冷哼了一声,继续说道:“我们从王康的作案动机来继续分析。如果王康制造黄醉等人的失踪和被害,仅是单纯的出于报复,那么在这四人被害的同时,也就是从2005年7月到2007年8月,在这段时间内,他应当不会犯下其他案件。因为他的作案动机明确,目标明确,不会无差别作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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